合同包1: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吴元林(采购人代表)、谢宏刚、肖梅、牛琼华、康健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按中标金额的1.5%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财政局、联系电话:******
名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西路三段50号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288号四楼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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