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GF2024-1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廉江市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红火蚁防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的“支付比例100%,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全部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2)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中标通知书;(5)验收申请书、红火蚁防控承诺书、红火蚁疫情监测及防控工作方案、防控服务工作总结和相关图片等佐证材料。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成交供应商提交与采购人结算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的手续,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货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货款延期拨付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现更正为:“1、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项目服务完成,提供验收申请书、红火蚁防控承诺书、红火蚁疫情监测及防控工作方案、防控服务工作总结、红火蚁信息化监测技术应用的相关数据和图片等相关佐证材料,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合同总金额。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中标人提交与采购人结算资料后,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的手续,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货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货款延期拨付给中标人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中“验收要求”的“(1)防控服务结束后, 防控示范区的红火蚁发生程度须达到《全国农业植物疫情分级标准(试行)》红火蚁发生分级标准一级以下,防效达90%以上,没有明显活蚁巢。 (2)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 (3)验收材料:验收申请书;红火蚁防控承诺书;红火蚁疫情监测及防控工作方案;红火蚁信息化监测技术应用的相关数据和图片;防控服务工作总结,需提供佐证材料。 (4)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现更正为:“提供防控示范点内开展防控的工作日志记录,包括统一施药时间、人员数量、扑杀场景图片、面积(GPS定位图)、补施药剂、应用红火蚁信息化监测技术开展红火蚁普查与监测、防控远程监督、实时上传有关数据与照片等情况。(1)防控服务结束后, 防控示范区的红火蚁发生程度须达到《全国农业植物疫情分级标准(试行)》红火蚁发生分级标准一级以下,防效达90%以上,没有明显活蚁巢。 (2)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 (3)验收材料:验收申请书;红火蚁防控承诺书;红火蚁疫情监测及防控工作方案;红火蚁信息化监测技术应用的相关数据和图片;防控服务工作总结,需提供佐证材料。 (4)提供技术培训相片、签到表等。 (5)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廉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廉江市植物检疫站、廉江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
地 址:廉江市建设大道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办公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小姐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4日
相关附件:
廉江市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红火蚁防控项目招标文件(******01).zip
公告附件1:资格承诺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