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原3号线)电客车制动系统架修委外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原3号线)电客车制动系统架修委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内容 | 最高限价 (万元) |
2024-FW-WX-01标 | 7号线(原3号线)49列车架修中的所有制动系统部件维修、装运至指定地点且保证装车使用24个月合格。 | 3175 |
3、服务期限:自2025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合同执行时间为第1列车架修开始至第49列车架修结束)。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事务所审计最近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公司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投标人近5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城市轨道交通电客车EP2002制动系统设备的架修或大修或生产业绩,且单笔合同金额须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业绩内容可增加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用户证明等证明材料,如提供用户证明的,用户评价须良好),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出售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2室。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银行回单原件或现金缴款单原件至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2室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行
账户:******3409
5、投标单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6、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银行回单;
(4)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完成信息注册截图。
7、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3家(不含)时,将重新招标。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4月30日 9:0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5年4月30日 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3楼1315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明确事项
******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供应商仅需信息录入一次。信息录入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采购招标”-“供应商注册”(******/),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如供应商注册中有何疑问,请咨询:******00。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5、投标人近************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准。
九、招标人
******有限公司
十、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3楼1312室
联系人:卢毅
电话:0512-******-9111
邮箱:******
十一、项目监督
监督电话:0512-******
监督邮箱:******